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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印發《河南省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維護管理辦法(試行)》等文件的通知豫環文〔2021〕161號 各省轄市、濟源示范區生態環境局、農業農村局、發展改革委、財政局、住房城鄉建設局(城管局)、自然資源局: 現將《河南省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維護管理辦法(試行)》《河南省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維護技術指南(試行)》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一、要加快建立運維管護長效體制機制,明確責任部門、運維主體、資金渠道和監督管理辦法,確保現有設施管起來、運轉好。鼓勵對集中式污水處理設施委托第三方開展專業化運行維護。 二、要審慎建設集中式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之前要深入調研、充分論證,除鄉鎮政府所在地村莊、中心村和南水北調中線工程總干渠保護區等環境敏感區外,原則不鼓勵新建集中式污水處理設施。 三、要堅持“先建機制后建設施”,運維管護和資金保障不到位的,不得新上污水處理設施。要堅持以城帶鄉,積極推進城鎮污水處理運維服務向農村延伸,鼓勵推進城鄉融合、建運一體的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 四、各地要逐步加大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資金投入力度,列入當地財政預算予以保障。要拓寬融資渠道,積極探索農村生活污水處理收費機制,利用好政府債券、政策性銀行貸款等融資渠道,不斷強化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資金保障。 附件: 河南省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維護管理辦法(試行) 河南省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維護技術指南(試行)
河南省生態環境廳 河南省農業農村廳 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河南省財政廳 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河南省自然資源廳 2021年1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