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金晟面業有限公司2021年度環境信息情況公示
公示時間:2021年5月20日
為了切實改善公司的生產運營狀況,提升公司經濟效益、減少污染物排放,同時結合公司的發展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清潔生產審核辦法》、《河南省清潔生產審核實施細則》以及《河南省生態環境廳辦公室關于公布2021年度河南省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重點企業名單的通知》(豫環辦〔2021〕22號)的要求,現向公眾公示我公司審核前企業基本情況和產排污狀況,請社會各界對我公司實施清潔生產審核的情況進行監督。
一、企業基本情況
漯河市金晟面業有限公司年生產12萬噸面粉項目,位于漯河市郾城區孟廟鎮107國道孟平鐵路交叉口北200米路西。企業于1986年投資800萬元建設生產。企業主要生產工藝為小麥經清理、去殼、潤麥、碾磨加工成面粉。企業基本情況見下表。
表1 企業基礎信息情況表
單位名稱 | 漯河市金晟面業有限公司 | 信用代碼 | 91411103MA3XECCN6G |
法定代表人 | 李浩 | 生產地址 | 漯河市郾城區孟廟鎮杜李村西107國道西側 |
所屬行業 | 小麥加工(C1312) | 設計生產能力 | 年產12萬噸面粉 |
二、審核前排污信息
廢氣:分為有組織廢氣和無組織廢氣,有組織廢氣主要為面粉生產過程中產生,各個環節產生的粉塵通過脈沖布袋除塵器處理后經生產車間樓頂的排氣筒進行有組織排放,因近年未做委托檢測,根據現狀評估報告可知,清理工序二樓除塵器顆粒物排放濃度為:29.6mg/m3,排放速率為0.18kg/h,清理工序三樓除塵器顆粒物排放濃度為:33.6mg/m3,排放速率為1.1kg/h,顆粒物排放總量為2.05t/a,各排氣筒排放濃度均滿足所執行標準《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中的要求限值。
無組織廢氣為面粉生產過程中產生的顆粒物,無組織廢氣中顆粒物排放濃度*大值為0.328 mg/m3,滿足所執行標準《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中的要求限值。
廢水:主要為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定期清理施于農田,不外排。
固廢:主要為小麥預處理時產生的雜質、面粉生產車間除塵器收集的粉塵、面塵等。雜質經收集后 由周邊的村民堆肥,作為農肥施于農田。粉塵和面塵作為飼料外賣。生活垃圾由市政部門統一收集處理。
噪聲:東、西、南、北廠界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
三、防治污染設施的建設和運行情況
按照省及地方環保部門要求建設防治污染設施,且正常運行。
四、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及其他環境保護行政許可情況
嚴格執行建設項目環保 “三同時”和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