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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雄燈飾(濮陽)有限責任公司清潔生產審核驗收意見濮陽市環境保護局于2012年01月06日在家雄燈飾(濮陽)有限責任公司主持召開了家雄燈飾(濮陽)有限責任公司清潔生產審核驗收會議。參加會議的有濮陽市環境保護局、濮陽縣環境保護局、家雄燈飾(濮陽)有限責任公司、河南省中原環境保護服務有限公司等有關方面的領導和專家(專家組名單附后)。與會人員聽取了該公司和咨詢單位對生產、環境管理、清潔生產工作過程和績效的介紹,以及對審核過程和報告的詳細說明,并進行了現場核查。經過認真討論,形成驗收意見如下: 一、家雄燈飾(濮陽)有限責任公司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及《清潔生產審核暫行辦法》,實施了生產全過程的清潔生產審核。該企業組成了領導小組和管理機構,制定了審核計劃和清潔生產考核目標。宣傳到位、組織得力,制定的審核計劃和業績考核具有較好的可操作性。實施無低費方案和中高費方案后,取得了較好的環境效益和經濟效益。 二、審核報告按照國家和我省清潔生產審核的有關規定和要求編制,內容較全面,清潔生產審核過程比較清晰,選擇的清潔生產重點和方案符合實際,實施內容和投資效益分析適合企業特點,清潔生產方案具有較好的可操作性。 三、驗收組原則同意家雄燈飾(濮陽)有限責任公司通過本輪清潔生產審核驗收。 四、要求 (1)說明污水處理站污泥去向,處置方式是否符合國家的相關管理規定。 (2)對于中高費方案中“F21窯爐節能改造”方案,細化方案實施后的環境和經濟評估。 (3)核實無、低費清潔生產方案的可行性;補充完善相關材料,核實報告中相關數據。 (4)完善審核前后該公司在同行業中清潔生產水平分析。 家雄燈飾(濮陽)有限責任公司應在生產過程中不斷采取清潔生產工藝,提高清潔生產水平,持續開展清潔生產工作。 二O一二年一月六日 |